土地承包权纠纷起诉流程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讼受理是:当事人携带身份证件、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起诉状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发放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双方受理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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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诉讼的流程是:当事人携带身份证件、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起诉状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发放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双方受理案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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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诉讼程序是:当事人可以先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土地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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