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在我家门口摆摊,我问人家要钱,违法吗?

去别人家要钱是否违法,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债权人是采取合法的方式,进入债务人的家中。并且在要钱的过程中,没有作出任何违法的行为,例如只是上门和对方协商,或者是邀请第三人作为中间人,对双方进行调解的话,一般是不违法的。
但是,如果债权人进入债务人的家中,是采用违法的方式,例如找人撬开门锁的行为,进入债务人家中。并且在要债的过程中,作出了一些不合法的手段,例如殴打对方等行为的话,则就是违法的,甚至有可能会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上门要债有可能涉嫌的犯罪行为,有非法入侵住宅罪、故意伤害罪等等。
一般来说,非法入侵住宅罪,是指行为人通过非法的方式,强行闯入他人的住宅,或者经他人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从而影响让人正常生活和住宅安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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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的管理范围之内。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1、首次摆摊被抓,一般城市管理部门会以教育为主,如该地可以摆摊,则提醒摆摊需要办理的证件,催促马上办理,如不可以则予以说明;
2、数次被抓,并且没有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城管部门会教育、处罚并用的方针,针对不同情况罚款也不同。
各地的处罚标准也不同。
拓展资料:
一般是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的管理范围之内。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1、首次摆摊被抓,一般城市管理部门会以教育为主,如该地可以摆摊,则提醒摆摊需要办理的证件,催促马上办理,如不可以则予以说明;
2、数次被抓,并且没有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城管部门会教育、处罚并用的方针,针对不同情况罚款也不同。
各地的处罚标准也不同。
处罚按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山东省政府没给给区城管局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
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
城市管理执法(简称城管;英文:Urban Management And Law Enforcement,缩写:UMALE)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中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规范化称呼,其全国监督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其省、自治区级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直辖市、较大的市、县级的部门为城市管理局,基层的执法组织分别为乡、镇城市管理执法所和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街道执法所。
2017年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成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通过公务员考试并接受正规训练后,按照局、队的执法人员编制而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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